经国案例
我所专职律师高海涛出席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并发言
发表时间:2017/1/25
1月22日下午,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分组审议“两院”报告。代表在肯定“两院”过去一年工作的同时,对目前全省法院普遍存在的案多人少、法院立案难、完善陪审员制度等问题提出了建议。
对于案多人少的现实,高海涛认为,在庭审记录方面,通常一个上午审两个案件,手动记录满足不了需求,可能会重点没有记,记的不是重点,以录音录像的方式记录更能够保证庭审的完整性,希望能进一步探索并完善庭审记录的方式并在全省推广,通过提高效率缓解案多人少。
破解案多人少问题,高海涛还认为,要在取证方面改善制度,并建议省高院出台调查令制度,“现在都是当事人提交证据,如果省级法院协调,签发规范的调查令,由律师配合调查搜集证据,能提高办案效率,还能够缓解判决生效后执行难的问题。”
此外,高海涛还建议,通过信息化建设解放书记员和法官,探索裁判文书的智慧生成,一些可提取要素的案件可以一键生成几种智慧文书,解放法官,并建立线上的诉讼服务中心,律师很多工作不用到法院,通过网上平台就可以处理。
“法院立案难,也和立案时无法及时提供起诉对象的有效身份信息有关系,这方面的阻碍比较多。”高海涛在分组审议时说,立案需要明确主体,需要出具起诉对象的具体身份信息,这是必备条件,但在实际操作时,有时不清楚起诉对象的具体身份信息,而查询时却遇到很多“关卡”,有时甚至查不到,导致无法立案。
“举例来说,想要起诉某人,但只知道他的名字和身份证号,没法提供身份证复印件,就要去公安部门或者政务中心去查询核实,经常要大排长龙,起诉对象是外省的就更加难查。”高海涛说,建议广东借鉴江苏经验,在法院的立案窗口建立与公安部门的人口信息共享平台,省去中间查询核实的环节,为立案提供便利。
高海涛还谈到,陪审员制度的设立初衷很好,但在现实中有时存在“陪而不审”的现象,陪审员到场签个名匆匆走个过场,形式大于内容。他建议培养专业化的陪审员队伍,使之有针对性地参与庭审,真正发挥陪审员的作用,比如在审议家庭婚姻纠纷案件时,可以邀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社工、街道居委会工作人员参与陪审。

